沈阳龙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12民初1190号
原告:***,男,1991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
被告:沈阳龙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5507974135,住所地沈阳市浑南区。
本院审理原告***与被告沈阳龙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未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