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辽0191执保82号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2000000元,现已解除保全。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4)辽0191执保82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