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豫0194民初9906号 原告:***,男,198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牟县。 被告: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C座2层215室。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12日立案。2024年05月28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