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奥莎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洛阳奥莎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某某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22执666号
洛阳奥莎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洛阳奥莎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322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予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履行标的1768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