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远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陕西远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14462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告:***。 被告:***。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陕西江川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未按时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现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2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李翌平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