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12执保1789号
申请保全人:历城区浅影建材销售部
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通达市政工程处
申请人历城区浅影建材销售部与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通达市政工程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财保451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9月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市历城区通达市政工程处名下的银行存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财保451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