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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397号
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终2026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河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并承担了本案的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397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4月15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