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良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良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902执保258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良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翠莉,住所地泰安市泰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326130972M。
被执行人: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云农公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刚,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MA3CDHC82R。
申请执行人山东良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5万元予以冻结或者查封相应价值财产。本院依据(2020)鲁0902财保1831号裁定书。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云农公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5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赵京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