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业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世业建筑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1525执3552号之十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冠县。
被执行人:山东世业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黄河路7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7517865508。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冠县。
被执行人:***,男,197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冠县。
被执行人:***,男,198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冠县。
本院在执行***与山东世业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456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400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