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浙0212民初2566号
原告
**,男,1998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花椒园街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735620964Y。
法定代表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2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84442011X1。
代表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撤诉时间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定主文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组织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