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0)黔0626执1749号
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贵州商都益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兑现案款共计人民币276766.88元、执行费4052元,本院已将上述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贵州商都益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0)黔0626执1749号
贵州商都益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贵州商都益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兑现案款共计人民币276766.88元、执行费4052元,本院已将上述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贵州商都益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