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03执273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2)浙0303民初52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9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610333.84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03执273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