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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固达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创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19)沪01民辖终1743号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民初84795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审理要素确定本案管辖权: 一、管辖异议类型:□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二、地域管辖:□约定有效□约定无效,适用法定■法定 三、法定:□一般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专属专门管辖□涉外 四、合同履行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网络买卖合同买受人住所地□网络买卖合同收货地□租赁物使用地 据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盛 萍 审判员 李 平 审判员 侯晓燕
书记员 林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