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792执42号
申请执行人:华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市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71684121N
法定代表人:韩文兵,董事长
被执行人: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琴台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484XT
法定代表人:翟跃明,董事长
华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792民初18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清单等)。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朝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徐 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