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全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全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481执390号 申请执行人: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乐陵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菏泽全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定陶区(***)。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0年3月10日出生,住菏泽市定陶区(***)。 申请执行人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菏泽全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鲁1481民初3239号民事调解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菏泽全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92152.5元,并承担执行费1282元,申请执行人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书面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申请结案。故(2022)鲁1481民初323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