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巧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巧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0324执46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浙江巧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瓯海区亨哈大厦**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763918688。

法定代表人:潘立巧。

被执行人:***,男,1989年9月14日出生,住浙江省永嘉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巧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巧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收到执行款50634.50元为由,于2019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324执4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徐晓林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刘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