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伟仕佳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宏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07执11366号
伟仕佳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522号判决书,于2021年9月29日立案受理伟仕佳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宏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静、涂仕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