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423执74号
景泰县辉煌新型预制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景泰县辉煌新型预制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扣被执行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28590.70元(其中货款677150元、利息34802.70元、案件受理费7466元、执行费9172元)。本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景泰县辉煌新型预制有限责任公司719418.70元(其中货款677150元、利息34802.70元、案件受理费7466元)。甘肃省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清给付欠款本息的义务。本院收取甘肃省水利水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费917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