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新3224执保216号
洛浦县盛华龙新筑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玖道建设有限公司、新疆玖道建设有限公司麦盖提县分公司、新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保全人洛浦县盛华龙新筑路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玖道建设有限公司麦盖提县分公司、新疆玖道建设有限公司、新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洛浦县盛华龙新筑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依法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价值合计1945750元财产的冻结。经本院执行,现已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价值合计1945750元的冻结。至此,由本院其他部门移送的(2021)新3224财保52-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解除保全事项,已全部解除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洛浦县人民法院
二 〇 二 一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