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辽0203执186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女,1970年04月16日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被执行人: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路65A号49跃50层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未履行(2019)辽0203民初3830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248.9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