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203执3907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0年4月16日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
被执行人西岗区宏盛家政服务部,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巷25号5层3号。
经营者人***。
被执行人***,女,1967年5月4日生,汉族,住陕西省潼关县。
被执行人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路65A号49跃50层3号。
法定代表人**研。
本院在执行**与西岗区宏盛家政服务部、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西岗区宏盛家政服务部、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未履行(2022)辽0203民初5923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西岗区宏盛家政服务部、***银行存款230449.8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扣划中房华商建设工程(大连)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5224.9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