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吉圣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吉圣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金色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川0191执恢495号
四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高新民初字第44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14日立案恢复执行四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金色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95247元,执行费2829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