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浙0381执430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日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977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日奥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1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430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