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与淄博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302执恢36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淄博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淄博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川区人民法院(2018)鲁0302民初14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本案经本院多次督促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并及时将案款过付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8)鲁0302民初14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执行完毕。
审 判 长  武建强
审 判 员  孙启福
审 判 员  杨 辉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  高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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