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2)川0114执188号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天元支行、四川瑞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1月6日受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天元支行申请执行四川瑞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川01民终202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现因被执行人四川瑞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22)川0114执18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