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604执恢99号
广东永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潘光柳:
关于广东永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潘光柳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0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从被执行人潘光柳的银行账户扣划共计52507.28元,已退付给申请执行人广东永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906.63元,并退执行费600.65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陶亮书记员:关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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