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江西奥普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赣01民初604号
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奥普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顶恒照明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负担,退回原告广东雷腾智能光电有限公司525元。
审 判 长 曹成云 审 判 员 俞志翀 审 判 员 王革生
法官助理 吁拉拉 书 记 员 应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