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6)冀0429执保207号
申请人永年县方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年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永年县方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6月1日作出(2016)冀0429民初150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价值26万元的财产或冻结同等数额的银行存款,二、查封申请人提供李伟丽所有的冀D×××××号轿车一辆。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26万元的银行存款,该案的保全结果全部保全。
执行员苗高现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