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91执保1456号
申请人:山东万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三赢路69号科技工业园区创业园南区842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精彩无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35号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园(淄博软件园)D座609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人山东万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精彩无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9000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山东万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万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精彩无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9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刘 凡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