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水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孟某某与夏津县水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1428民初1911号
原告:孟某某,男,1972年4月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武,武城老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夏津县水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玉祥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  孙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