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鲁0784执恢60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肥城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5月8日作出(2012)安商初字第97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欠款12764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于2019年7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9年7月30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该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784执恢6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别怀明
审判员 刘陆洲
审判员 刘光锋
书记员 刘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