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莫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海阳市正大钻井有限公司、青岛莫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海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书 (2021)鲁0687执恢132号 关于对申请人海阳市正大钻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莫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书 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年2月1日本院受理后,由***执行本案。 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海阳市正大钻井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岛莫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282154元。 四、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282154元。 五、本案执结的标的282154元。 结案理由自动履行完毕。 综上所述,鉴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或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故应予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