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0982执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樟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丁文磊,男,1985年8月9日生,汉族,樟树市人,住樟树市。
第三人***,女,1983年1月2日生,汉族,樟树市人,住樟树市,系被执行人丁文磊的配偶。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0982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丁文磊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义务。执行中发现,第三人***系被执行人丁文磊的配偶,其名下所有的位于樟树市,产权证号:*(2018)樟树不动产权第0007242号的房产,经查实,该房产属被执行人丁文磊与第三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丁文磊的银行存款计¥308657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价值相等的财产。
二、评估、拍卖第三人***名下的(属于被执行人丁文磊50%份额)的位于樟树市,产权证号:*(2018)樟树不动产权第0007242号的房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上述当事人或相关案外人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辉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十三日
书记员*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