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赣0982执9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万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樟树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7年9月4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户籍住址樟树市,现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赣0982民初2499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申请执行书,被执行人***应支付各项费用合计118801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计人民币118801元,或查封、扣划、提取其相应收入或相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辉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