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雅涂料有限公司

杭州高雅涂料有限公司、浙江某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411破3号之三 申请人:浙江***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国***事务所) 2022年6月27日,浙江***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因未接收到***公司的实物资产,现无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公司也无法支付破产费用,请求法院裁定终结***公司的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2020年10月21日,本院根据***公司管理人的提请,作出(2020)浙0411破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公司破产。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能接到***公司的实物资产,***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浙江***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庞珊影 二○二二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