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02执1187号
申请执行人奥德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彭树山、山东基舜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奥德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树山、山东基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302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彭树山、山东基舜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