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亨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亨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725执86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昌乐县。 被执行人山东亨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亨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撤回执行,为此,该案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725执8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