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982执1635号
申请执行人任丘市华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河北顺德集团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邢台桥东区顺德路255号。
法定代表人:***。
任丘市华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申请河北顺德集团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任民初字第28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任丘市华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任丘市华威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同意本案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任民初字第280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丁大雪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