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格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岚格电气(江苏)有限公司与百润昌隆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0民初8790号之一 原告:岚格电气(江苏)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527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上海南方全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1888弄11号11楼1102室-48。 法定代表人:**女,总经理。 被告:百润昌隆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5层526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岚格电气(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南方全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百润昌隆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院曾于2022年5月18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目前上海市逐步复工中,中止诉讼的原因已消除,应当恢复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诉讼。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