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722执2644号
***、长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长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因(2016)吉0722执1043号执行案件本金共计284969.20元,现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8000元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此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