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凉山州俊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26执378号
凉山州俊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凉山州俊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355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253553.00元及执行费3703.00元。本院已将该案款253553.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凉山州俊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费3703.00元本院已上缴国库。至此,凉山州俊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26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253553.00元的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