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394号
申请人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0)苏0412民初15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根据网络查询结果,本院依法作出如下保全措施:
一、以4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支行的账号32×××31_1,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16日;
二、以4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常州红梅支行的账号82×××17,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4月17日至2021年04月16日。
本案现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