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浙江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杭州荣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4)浙0112执1033号 浙江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本院已于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接到你(单位)与杭州荣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书。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已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过程中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执行局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反映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本院实行“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当事人如需询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提供执行线索、提交接收执行文书、沟通执行方案等,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或到执行服务大厅联系或咨询。 三、本案的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将在分案后通过12368短信平台告知。 2024年3月11日 执行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71-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