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491执991号
申请执行人:***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3号1号楼312室。
法定代表人:尉琳,总经理。
被执行人:***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都路。
法定代表人:朱俊超,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491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鹏
审判员 刘保川
审判员 吕 莹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恬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