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04执486号
申请执行人:雨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超彦,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西安大唐西市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少斌,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雨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大唐西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雨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撤销(2022)陕0104执48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2)陕0104执48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杨 繁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庞 刚
书 记 员 孙久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