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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云0103民初3529号 原告: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创智中心1001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 被告: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住所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权行使处分的行为,原告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拓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李 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熊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