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伟业(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信建安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津0116民初18748号之一
原告:联合伟业(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南泥湾路与延安路交口北方城三区31-1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信建安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号楼804-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6-5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发开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联合伟业(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中信建安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行为真实、自愿、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联合伟业(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222.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 婷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