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8)津0106执保146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开发区黄海路249号中信物流科技园6号单体2层C04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雅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天津二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柳滩东。
法定代表人:田来。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二建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津0106民初3910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于海欣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