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原告***与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智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辽0103民初22175号
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对原告***与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智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依法由审判员雍力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雍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