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211号
申请人:***,男,1994年7月10日生,汉族,江苏溧阳市人,住江苏省溧阳市。
被执行人:溧阳市神马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1375376937,住所地溧阳市前马集镇建新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陈克勤。
***申请执行溧阳市神马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苏0481民初2718号,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